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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庞青松:彩票中奖不兑奖,公理难容!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shm2009    时间: 2011-8-12 11:01
标题: 庞青松:彩票中奖不兑奖,公理难容!
据《南方日报》载:在深圳龙岗打工的朱刚花20元购买福利彩票,中了一等奖5万元,兑奖时却被宣布彩票印刷出错了。深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发表正式《声明》公开向彩民道歉,但称电脑里该票并未中奖,系错票,拒绝兑奖,只愿支付相应的购买费用、鉴定费等。( R; r/ M% O2 J9 d6 T+ W
  购买彩票的目的就是要中奖,别人买彩票时你可曾申明:彩票会出差错的!如果这样,我相信,绝大多数人都不会买彩票了,也就不会有人怪你不兑奖了,但是你卖彩票时并没有这样申明,卖出了彩票,就要对卖出的彩票负责,错的彩票也是你卖出来的,别人是当真彩票来购买的,凭什么不给别人兑奖?换句话说,彩民只要凭手中的彩票,手中的彩票是真实的,你就得兑奖,这正如一供货商人,与别人签下了供货合同,可交货时间已到,却没有充足的货物,那是你违约,你得承担违约的责任及罚金,还要给别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。同理,买了你的彩票就与你形成了合同关系,就受法律保护,不但要如数兑奖,还必须承担违约的惩罚金,怎么能对别人的购买不负责任呢?再说,这次5万元你可以说是印刷出错,那下次5亿元更可以说出了什么什么错……0 l1 x% P$ X- Z% B# i1 p! f
  个人以为,深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执行的是霸王条款,成千上万的人购买彩票,其中绝大多数的购买都是属于无私奉献了,购买者都是无怨无悔,而当别人中奖了,你却因自身的原因拒绝兑奖,公理何在?只能进不能出?只能赚,不能亏?5万元就让你亏了么?居然还装模作样地怀疑中奖彩票是被人做了手脚,害得别人为自证清白还花费3000元进行司法鉴定,对此,彩票发行方不惭愧么?0 J$ U9 L& J6 M9 z3 a& |
  当然,人们相信,也许真的是印刷出了错,你可以去找印刷彩票的人,但却不可以有负于购买彩票者,总不可能要购彩票者自己去找印刷者吧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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